热媒集配装置、加热管及附件的设计  

2022-06-16

一.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应有独立的热媒集配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一集配装置的分支路不宜多于8个,住宅每户至少应设置一套集配装置。
2.集配装置的直径,应大于总供回水管径。
3.集配装置应高于地板加热管,并配置排气阀。
4.总供回水管和每一供水分支路,均应配置截止阀或球阀。
5.总供水管阀的内侧,应设置过滤器。
6.建筑设计应为集配装置的合理设置,提供适当的条件。
二.辐射供暖地板由地面层、填充层、绝热层,找平层以及加热管等组成
三.同一热媒集配装置系统各分支路的加热管长度宜尽量接近,并不宜超过120m。不同房间和住宅的各主要房间,宜分别设置分支路。
四.加热管的材质和壁厚,应按工程使用条件经计算选择确定,选择方法和计算数据
五.加热管的间距,不宜大于350mm。应根据房间的热工特性和保证温度均匀的原则,分别采用旋转形、往复形或直列形等布管方式。热损失明显不均匀的房间,宜采用将高温管段优先布置于房间热损失较大的外窗或外墙例的方式。
六.土壤上部、与不供暖房间相邻楼板上部和住宅楼板上部的地板加热管之下,以及辐射供暖地板沿外墙的周边,应铺设绝热层。绝热层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时,厚度不宜小于下列要求:
1.楼板上部(住宅受层高限制时不应小于20mm)
2.土壤上部 30mm
3.沿外墙周边 20mm
七.加热管应采用卵石混凝土填充层复盖,并符合下列要求:
1.加热管以上的填充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2.地面荷载大于20kN时,加热管上皮的填充层,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加固构造措施。
八.辐射供暖地板铺设在土壤上时,绝热层以下应做防潮层:辐射供暖地板铺设在潮湿房间(如卫生间,厨房和游泳池等)内的楼板上时,填充层以上应做防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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